2016年7月10日,江苏信卓律师事务所主任林红携所内律师参加了由全国律协建房委及江苏省律师协会主办、全国律协建房委“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与江苏律协建房委共同承办的以“新常态下解决施工企业工程款拖欠新路径”为主题的研讨会。
全国律协建房委主任朱树英、副主任袁华之、秘书长曹珊,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会长汪士和,江苏律协副会长刘玲,江苏律协建房委主任张利军、副主任赵强、张旗以及三级律协建房委主任、委员与建筑工程领域的学者、专家、律师等均参加了本次会议。与会代表先后发表真知灼见,积极探讨,深度交流,多次碰撞出思想火花,为更好地研究新常态下施工企业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新举措从法律视角献计献策。
作为江苏律协建房委委员,林红在会上作了《新常态下多维度解决施工企业工程款拖欠问题》的主题发言,以建筑行业拖欠工程款的危害及成因为切入点,简单介绍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两种监管方式,即以天津为代表的政府监管模式和以成都为代表的商业银行监管模式。并针对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存量大、去库存压力大的现状提出了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设想,不仅可以迅速淘汰一批资金少、管理差、信用低的小型开发商及个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有效避免工程款拖欠现象,而且能在去库存的同时,减轻政府管理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体现了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法律途径的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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