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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刚施行,我所主任林红律师应邀赴江阴环保局做相关讲座
发布时间:2010-03-29      浏览次数:1161

 

    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3月上旬,我所主任林红律师应江阴市环境保护局邀请在最新时间赴江阴市环境保护局会议中心举办了一场《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讲座。林红律师在讲座中为江阴市环境保护局全体人员介绍了《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出台的意义及必要性,分析了《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较之老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不同及进步之处,并就《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执行中的注意点进行了提示和讲解。整场讲座气氛融洽,响应热烈,林律师以其娴熟的法律知识、专业的法律分析获得了在场人员的一致好评。讲座的成功举办对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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