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所受江阴市百舸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为其处理经济纠纷4起,涉及金额百万余元,我所林红律师和张洪建律师以其丰富的法律知识,专业的法律技能以及灵活的办案技巧为客户及时挽回了经济损失,出色地完成了受托事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2010年4月17日,江阴市百舸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基于对我所律师能力的认可和对本律所的信赖,与本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请合同》,林红律师和张洪建律师被聘为常年法律顾问。两位律师将继续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江阴市百舸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持续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