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3至24日,我所张洪建律师应邀与无锡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全体法官、各基层法院代表、保险行业协会代表在苏州西山就目前司法实务中有关保险纠纷疑难问题进行业务研讨,与会各方各抒己见,对当前保险案件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进行了广泛交流。张洪建律师就保险实务中争议较多的车辆出险时处于年检到期状态保险人应否理赔这个问题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张洪建律师认为,年检虽已到期,但并不能依次即认定车辆为不合格车辆。如果公安机关在事故后经检测认定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则可认定车辆不合格,否则该车仍为合格车辆,保险人仍应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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