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主任林红律师自1995年入党以来,一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注重自身善于学习、勇于实践的品质。她在工作中把党的中心任务和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紧密结合,积极发展党员,鼓励群众向党组织靠拢。她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尊重领导,服从组织分工,识大体、顾大局,追求高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表现出了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受到了党员干部群众的一致称赞。林红律师因其优秀表现,为评为2010年度江阴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员。